【初選47人案・審訊第廿一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3.08
- 區諾軒指私人信件被公開「對我都有一定嘅傷害」盼可免則免
- 區諾軒指戴耀廷稱「攬住中共跳出懸崖」瘋狂:挑動國家情緒係過份咗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8日)踏入審訊第21天,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辯方周一展示區諾軒1月尾寫予鄭達鴻的私人信件,形容鄭被公民黨「連累」等,區今甫開庭便舉手示意,指信件「其實對我都有一定嘅傷害,我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傷害」,望之後提問如非必要,「可免則免」。法官陳仲衡指辯方如認為信件有助其當事人,可就此盤問,除非問題與案無關法庭才會介入,區諾軒表示「我會從容面對」,被告欄傳出笑聲。區諾軒在盤問下並確認,並不肯定鄭達鴻曾否同意在當選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又指曾於2020年5月與沈旭暉及林瑞華等功能組別參選人作「非正式交流」。
區諾軒指展示私人信件造成一定傷害 望之後提問「可免則免」
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周一盤問時,展示區諾軒今年1月尾寫予鄭達鴻的私人信件,形容鄭達鴻被公民黨「連累」,又指若非公民黨忽然「搶疆」開記者會,他和李予信的處境會截然不同。
區諾軒今甫坐下便舉起右手,表示:「我有個建議,上一庭展示過私人信件呢,其實對我都有一定嘅傷害,我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傷害,希望接下來嘅提問如果引用唔係必要嘅,可免則免。」何桂藍面露愕然。
法官陳仲衡表示,區諾軒要明白辯方如認為信件有助其當事人,可就信件內容盤問,除非問題與案無關,法庭才會介入。區諾軒向法官點頭:「我會從容面對」,林卓廷等發笑。法官李運騰表示,文件可僅展示予證人及法庭,但不一定需向公眾展示,辯方往後可與控方商討。潘熙則向區諾軒表示,其信件是由控方在「未被使用材料」披露,故他有責任就此向區提問,但他不會再就信件發問,會就另一範疇發問,區表示「明白」。
區確認7月11日前認為否決預算案合法、不肯定鄭達鴻曾否同意無差別否決財案
潘熙早前展示多篇戴耀廷《國安法》前後談及初選不違法的帖文、文章及訊息,今再展示戴耀廷5月5日於《明報》撰寫的文章〈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設計〉,區同意戴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致特首下台是符合《基本法》。至於5月12日〈「支持否決」不能成為DQ理由——再論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設計〉一文,戴提及全國政協委員張志剛對他指正,他須指出其觀點謬誤,區同意此為建制派認為初選有問題的其中一個觀點。
潘熙再問及,《國安法》實施後、區諾軒於7月15日退出初選工作前,是否至少有部分候選人關注否決財政預算案會否違法。區表示候選人是擔心會否觸犯《國安法》,「但未去到討論否決財政預算案本身係咪犯法咁仔細」,但戴曾嘗試向候選人解釋否決預算案是「沒有違法」。
法官李運騰續問,區有否聽過候選人表達對戴耀廷回應的質疑,區指「觀察唔到」,因通常是候選人找戴耀廷的「一對一對話」。區在法官詢問下同意,他並無參與其中,李運騰遂着他只談及自己認知的內容。
潘熙再引戴耀廷7月1日發予趙家賢和區諾軒等人的訊息,提及「因此,35+的目標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觸犯國安法」。區確認,由當天到7月9日初選記者會和7月11日初選投票日會見記者,戴耀廷都仍然相信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合法。而他本人亦相信戴耀廷指否決預算案是合法的看法,他也看不到其他候選人對此表達異議。
潘熙再問及,區諾軒個人是否不知道鄭達鴻曾否同意當選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區答:「我唔肯定。」
▲ 鄭達鴻
區稱5月曾與沈旭暉及功能組別人士非正式交流 林瑞華5至7月曾表達否決的兩難
區諾軒在盤問下同意,當時有留意功能組別人士有否參選,並從參選記者招待會及選舉事務處網頁等,得知公民黨林瑞華最終有報名參選立法會。潘熙其後就區諾軒的手機行事曆盤問,區指「我反而唔介意」在庭上展示行事曆。就早前供稱的「沈旭暉35+交流會」,區表示於2020年3月下午2、3時在新蒲崗一個圓桌會議(roundtable)的辦事處舉行,並在翻查行事曆後確定於3月20日早上10時,於新蒲崗勤達中心一單位舉行。
▲ 沈旭暉
潘熙其後展示行事曆,顯示3月20日的紀錄無沈旭暉名字,但同年5月6日則有題為「simon shen」的紀錄。區解釋交流會於3月舉行,而5月6日是與沈旭暉和其他功能組別參選人在林瑞華創辦的餐廳晚膳,作「非正式交流」,林瑞華亦有出席。
潘熙問,林當日是否仍有表達對否決預算案的關注,區指該些功能組別人士「絕少提及」有關是否否決預算案的問題,而就他對林瑞華於5月至7月的「總括印象」,林的確向他提及過否決預算案的「兩難」,因他要照顧飲食界選民。
法官李運騰問5月6日會面上曾否討論該議題,區答「肯定唔係主題」,但他不確定林瑞華當天有否向他表達此意見。他印象中當日出席的候選人亦無參與初選。區在盤問下再確認,在該次會面後,由2020年5月到7月,林瑞華曾向他表示否決預算案的兩難。
▲ 林瑞華
案件下午續審。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8日)踏入審訊第21天。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其書面供詞提及他初選後曾公開鮮明反對戴耀廷言論,認為初選應與戴文章分開審視。區今提及他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捆綁參選人就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好可惜」戴耀廷在初選發展過程發文鼓勵參加者運用否決權,令初選有「質性上」的變化,《國安法》後初選的犯法風險亦越來越高。區又形容,戴耀廷〈真攬炒十步〉一文想法太瘋狂,尤其最後一步「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啦」,有被告發笑。
此外,區確認他主要負責地方選區及超區的工作,沒有「沾手」衞生服務界,而該界別無召開協調會議,亦無就否決預算案字眼作討論,他對余慧明參選目標等無直接認知。
▲ 余慧明
區諾軒指只曾見過余慧明一次 對當選後會有何行為無直接認知
代表第八被告鄭達鴻和第四十一被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下午完成盤問,代表第十被告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原打算接着發問,惟法官要求先由代表第五被告吳政亨和第四十七被告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開始。
石書銘指就吳政亨沒有問題要問,並為余慧明作盤問。區諾軒在盤問下同意,只在2020年7月初銅鑼灣教協舉辦的初選記者會上,見過余慧明一次,當時余是會上其中一名發言者,區幫忙計算其發言時間,「我冇同佢有特別嘅對話。」
石書銘其後問到,區諾軒是否不知道余慧明參與初選的目的,區表示只知道包括余慧明的幾個衞生服務界參選人,約於5月曾接觸戴耀廷,稱有興趣舉辦初選,戴與香港民意研究所交流後,接納衞生服務界作為初選參選的界別之一。但區同時指,因為不是他負責,故沒有「沾手」衞生服務界的初選,對於余一旦當選後會有何行為亦沒有直接認知。
區指衞生服務界無協調會議、對戴耀廷與參選人溝通不知情
區同意,他是衞生服務界一個用以發放訊息的 WhatsApp 群組成員之一,並指該群組只是討論初選後勤工作。庭上展示群組資訊,顯示成員包括候選人余慧明、劉凱文、袁偉傑及李國麟,而戴耀廷、民主動力趙家賢、鍾錦麟及職員黎敬輝亦在群組內。
區同意以其記憶和理解,群組內沒有討論過參選人一旦當選後會作甚麼行為,衞生服務界亦沒有舉辦過協調會議。區亦指,戴耀廷沒有與衞生服務界候選人開會討論,「以我理解,佢係個別聯絡唔同候選人。」區強調自己在群組中「幾乎不發一言」,對戴與候選人討論的內容亦不知情,只知道戴向組織者匯報的資訊。
區稱與沈旭暉聯絡者與戴耀廷「太唔同」 不應視為謀劃一部分
石書銘其後問及區,他作為初選組織者,是否集中於地方選區及超級區議會,而功能組別只是次要,區表示:「我的確主要負責地方選區及超級區議會嘅組織工作,但唔代表我唔關心功能組別嘅事」,並補充:「但我見到嘅功能組別民主派候選人,同戴耀廷接觸嘅太唔同啦,我接觸嘅主要係同沈旭暉聯絡嘅嗰班人,在本案而言,甚至唔應該視為謀劃嘅一部分」,吳政亨等隨即發笑。
法官李運騰即指,「其他人士有否參與串謀,是由法庭去決定,不是你」,指區只需告訴法庭他所知道的事(“Whether or not there were other persons involved in this conspiracy, is a matter for the court to decide, not you. You just tell us what you know.”),旁聽席和被告欄再傳出笑聲。區在法官陳仲衡詢問下再確認,與沈旭暉聯絡的人沒有參與初選。
李運騰再問到,地區直選就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爭議,如使用「會」或「會積極」字眼,有否在衞生服務界出現,區指「的確係冇一個會議觸及過相關嘅討論」;而戴耀廷亦沒有向他提及曾出現有關討論。區並在李運騰詢問下確認,與沈旭暉聯絡、有意參選功能組別的人士,並沒有人來自衞生服務界。
區確認指余慧明是「抗爭派」因她出席抗爭派記者會
另外,區諾軒早前曾指余慧明屬「抗爭派」,石書銘問是否因為余曾出席抗爭派記者會,區同意。石再問到,區是否不清楚余參與初選之目的,惟遭法官陳慶偉打斷,指他早前已問相關問題。法官李運騰則指,如石書銘認為其當事人並非抗爭派一員,可向區諾軒指出其案情,石書銘一度回頭望向余慧明,其後沒有再就此發問。
▲ (資料圖片)
區指曾表明反對戴耀廷文章 指辦初選初心是不應該捆綁否決財案
石書銘其後引述區諾軒2022年9月14日的供詞,提及接受港台邀請到節目「千禧年代」,與梁美芬任嘉賓,並指「我於節目上很鮮明地反對戴耀廷文章的言論,公開聲明初選活動與戴耀廷的文章應該分開審視」。在盤問下,區表示他是於退出初選翌日出席該節目。法官陳慶偉追問區所指的是戴耀廷哪篇文章,區指是戴於4月尾發表的「攬炒十步曲,這是香港人的宿命」(應為〈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
區續解釋反對的原因:「我舉辦初選嘅初心,係唔應該捆綁否決預算案嘅立場,但係好可惜,喺初選嘅發展過程,戴耀廷發表過唔少嘅文章,鼓勵唔同參加者運用否決權。」他續指:「去到6、7月嘅時候,開始有唔同嘅輿論聲音指初選犯法,特別係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立法,初選嘅犯法風險越嚟越高」,這亦是他在節目中指戴耀廷文章應與初選分開的原因。區並重申:「事實係,初選當時嘅法律風險,的確係好高。」
區指戴攬炒十步想法太瘋狂 令初選有「質性上變化」
法官李運騰續指,區諾軒與戴耀廷在2020年3月就協調會議討論,其後開始舉行不同選區的協調會議,差不多每個會議的文件都會用到「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眼,故區諾軒並非在4月尾才知道使用否決權是35+計劃的其中一個元素,區同意,指「我知情嘅」。
李遂問:「既然你不同意戴耀廷,有沒有向他表達?」區諾軒指沒有特別向戴表達,是因為協調會議的確存在不同意見,「我曾經相信,呢個係參選者自己嘅選擇」,但當戴4月陸續刊出幾篇關於攬炒的文章後,「我開始覺得佢嘅睇法,令到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區指這亦是為何他在戴發表文章後,會向他指其文章「想法太瘋狂」。
戴稱「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區指活於一國兩制香港卻挑動國家情緒
法官陳慶偉指,戴耀廷其實提出了十步,並問區「你認為戴耀廷提及的十步之中,去到哪一步你覺得瘋狂?是第7至10步?還是全部?」,林卓廷、鄒家成等被告發笑。區表示:「我記得佢篇文章有提及一句說話,話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陳慶偉指那是第十步,區並解釋:「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啦」,鄭達鴻、何桂藍等發笑。區最後同意陳慶偉指,是戴耀廷整篇文章給予他的觀感,令他感覺戴是瘋狂。
控方於盤問後始知區諾軒行事曆 認遲交予辯方
代表第八被告鄭達鴻和第四十一被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於午休後表示完成盤問,其後大律師張耀良站起身準備盤問,指他代表第十被告楊雪盈。法官陳慶偉問:「那第五被告(吳政亨)呢?」代表吳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吳的名字排在公訴書(indictment)的最後(吳曾進行初級偵訊,是最後一名交付高院的不認罪被告,初選案分成認罪和不認罪兩案後,吳被排為本案最後一名被告,獲發編號A18(accused)),惟陳慶偉指「第五被告仍是第五被告(“D5 is still D5.”)」。石書銘其後向走到被告欄前方的吳政亨索取指示後,表示就吳而言,沒有問題要問區諾軒。
至於石書銘同時代表的余慧明(第四十七被告),石指因不久前才收到控方有關區諾軒行事曆的未被使用材料,望能保留就余的提問,惟法官陳慶偉着他先問其他問題,主控萬德豪亦表示今天審訊前已向石的律師提供該些材料。法官李運騰則指,所有未被使用材料應在開審前已完成審視,對相關申請於數天前才作出感到驚訝。萬德豪解釋,控方於區接受盤問時才意識到該行事曆的存在,故這麼遲才呈交。
張耀良原打算接着盤問 惟法官要求由石書銘開始
法官李運騰續指,石書銘或可就行事曆以外的事情發問。石重申,吳政亨和余慧明排在公訴書的最後,加上由資深大律師潘熙開始發問(鄭達鴻為第八被告,公訴書排首位),故以為他是最後一個發問。
惟陳慶偉指,肯定石有其他議題要發問;李運騰亦指石應頗清楚他的案情和要問的問題,又指區諾軒已在證人台至少3星期,「你是說你沒有問題要問他嗎?」石指就吳政亨沒有問題,但法官指不是問吳政亨。法官陳仲衡亦指,石同時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理應知道他是「第二個」盤問。(不過根據公訴書,鄭達鴻是本案首名被告,其次是楊雪盈,余慧明和吳政亨排在最後;而若按原來的被告號碼,吳政亨則是首名被告,其次方為鄭達鴻。)
石重申他因公訴書和律師席座位均排在最後而被混淆(confusion),陳慶偉指那絕對不相關。石欲再解釋,惟陳慶偉厲聲指「現在開始你的盤問(“Start your cross examination now.”)」,石再稱望索取指示,惟陳慶偉舉起手中間尺,指着石說:「不,現在開始!(No, now!)」
案件明午續。
案件編號:HCCC69/2022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